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债权总额合计262,905,727.12 元,其中债权本金198,644,978.40 元,利息(含罚息)64,260,748.72 元,其他费用0元。上述债权金额情况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该户债权的债务人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等地,抵押物位于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凤凰县,债权资产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一、债权情况及标的资产清单
标 的 资 产 清 单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含罚息) | 其他费用 | ||||
1 | 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给凤凰县南华里239户商铺,面积13,167.59㎡; 2、吉首市镇溪办事处人民北路48号(太丰中央财富广场)的22套商业资产,面积3524.14㎡; 3、邓吉林持有的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35700万元股权;田敬持有的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300万元股权。 | 湖南太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邓吉林、吴莹、吴宝珍 | 169,990,000.00 | 57,229,475.06 | 0 | ||||
2 | 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1、湖南凤凰太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给凤凰县南华里239户商铺,面积13,167.59㎡;(第二顺位抵押) 2、吉首市镇溪办事处人民北路48号(太丰中央财富广场)的22套商业资产,面积3524.14㎡。(第二顺位抵押) | 湖南太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市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邓吉林、吴莹、吴宝珍 | 18,850,000.00 | 4,136,868.97 | 0.00 | ||||
3 | 湘西州和盛堂百货有限公司 | 1、湘西自治州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吉首市红旗门大湘西商贸城B幢商业房产(1085.52㎡)、镇溪办事处人民北路65号边城国际大酒店商业房产(1101.69㎡)、镇溪办事处人民北路99号边城商厦和盛堂7楼商业房产(579.34㎡); | 湘西自治州边城国际大酒店、湘西楚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良华、李科、刘迎夏、赵学华、李丹 | 9,804,978.40 | 2,894,404.69 | 0.00 | ||||
合计 | 198,644,978.40 | 64,260,748.72 | 0.00 |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3月31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 ||||||||||
二、抵押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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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罚金、违约金等,以主债权协议、从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